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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步骤如下:
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
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以各地注册网站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