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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核为考后审核

环球网校·2015-10-27 10:00:27浏览573 收藏229
摘要   【摘要】人社部发布通知中规定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日期定为2015年12月19日、20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 201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环球网校消防工程师考

  【摘要】人社部发布通知中规定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日期定为2015年12月19日、20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 201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环球网校消防工程师考试频道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各省市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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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格审查及复核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的规定,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公布考试成绩后,我省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ta.com) 公布可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报考人员)。审查名单中的人员应在25日内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4)到所属考区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市州资格初审部门为各市州职改办,省职改办进行复核。各市州职改办须在收到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可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将未参加资格初审和初审不合格人员分别列表加盖公章,连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考试登记表》及相关复印件(见附件4)一并送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各市州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试登记表》并加盖成绩通过章后,交由省职改办进行复核。对资格初审和复核不通过人员不予发证。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取消考试成绩,根据国家合格线标准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确认可颁证人员并予以发布,统一盖章并打印证书后,送省职改办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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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在所在考区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除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学信网账号、密码并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核对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报名过程中,考试机构不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确保所填信息特别是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确保自己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如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12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且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凡考生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资历证件、专业材料等)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弄虚作假性质严重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通知考生单位。考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已收取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对于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伪造单位印章罪,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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