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上海市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领证通知
一、快递服务(试点)
为方便考生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试行向考生提供证书快递服务。考生本人可自愿选择快递证书领取方式。
(一)快递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
(二)快递领证时所需材料
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取快递(袋内装有资格证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一份)
(三)快递办理流程
1、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本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顺丰速运证书投递服务专用二维码”,在线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六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递下单申请。
(以上二维码仅供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快递服务使用)
2、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准确的寄递信息。快递费用(到付)由考生自行承担。费用标准以顺丰速运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3、考生一般可在快递下单申请后48小时左右关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并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证书寄递物流信息及下载电子发票;遇节假日,物流时限相应延长。
4、顺丰速运证书投递咨询电话:13701910414
二、现场领取
(一)领证时间
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领证时需携带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领证地点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受理大厅8号窗口(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近桂林路,地铁12号线桂林公园站4号出口)
三、逾期领证
逾期领证采取快递服务方式,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快递办理流程。
四、监督电话:6196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