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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老师库老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业老师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决定征集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老师库老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师主要工作
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参与消防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消防技术老师评审论证、重特大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技术指导、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二、老师基本条件
(一)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老师或者院士、博士生老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四)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教授级高工),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三、征集方式
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老师库老师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省内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等均可报名。
四、申报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
有申报意向的,经本单位(含高校、行业协会、科研单位)书面推荐,携带《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老师库老师推荐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名。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申报老师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将符合条件的老师信息进行汇总,填写《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老师库老师推荐汇总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务于7月12日前将《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老师库老师推荐汇总表》及老师申报资料(含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老师名单将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老师库老师。
(三)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老师库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联系人:齐永波电话:0311-87805270
电子邮箱:hbjstxf@163.com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