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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及格线为72分。根据相关规定,该考试各科目及格分数线均是试卷总分的60%,因此,《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与《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的合格分数都是72分。
温馨提示: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另行通告。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分数实行滚动管理的方法,考全科和免一科2个级别合格分数分别可滚动3年、2年。详细说明如下:
1、考全科
实行3年滚动管理方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需要在连续3门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2、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一个科目)
实行2年滚动管理方法: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消防工程师可以报考人员申请成绩复审。根据相关规定,如对考试成绩分数有争议,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之后30日之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之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之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审,复审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报考人员。
所以,想要申请成绩复审的报考人员需要密切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查询只限于主观题科目。该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是分数为零分,或者参加考试但是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人员可以申请成绩查询之外,其他情况均不受理成绩查询申请。
需注意,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是否有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