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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每日一练(2.8)更新了,你有没有每天跟着做题呢?题目虽然不多,但都是精华,每天坚持下来,相信能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样,最怕的是半途而废。教材也好,试题也罢,就像吃饭一样,每天都要翻上几页,最终都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每日一练2.08
《造价工程师-管理》
1.【单选】根据我国《价格法》,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 )制度。
A.听证会
B.公示
C.老师审议
D.人民代表评议
2.【单选】在下列情形中,不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是指(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C.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D.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的内容
3.【单选】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是指(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承诺通知发出
B.要约通知发出、承诺通知发出
C.要约通知发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小编提示:以上内容为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每日一练(2.8),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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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每日一练(2.8)更新了,你有没有每天跟着做题呢?题目虽然不多,但都是精华,每天坚持下来,相信能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样,最怕的是半途而废。教材也好,试题也罢,就像吃饭一样,每天都要翻上几页,最终都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造价工程师-管理 每日一练2.08》答案
1. 【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价格法》,政府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2. 【答案】D
【解析】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⑴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⑶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关于选项D,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违约情形,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3. 【答案】D
【解析】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是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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