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合同法

环球网校·2020-09-30 13:08:49浏览86 收藏17
摘要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已经临近,为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合同法”,供大家备考参考。

编辑推荐: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汇总(三)

【考点】合同法

合同订立程序三个名词: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投标文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中标通知书)

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②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通过表见代理行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履行中的合同应当终止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应依法承担的责任。与其他责任制度相比,违约责任有以下主要特点:

(1)违约责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3)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温馨提示:考生“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能及时获得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节点的短信提醒。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免费领取一级造价工程师历年真题、教材解析、模拟试题和环球网校免费复习资料,助力备考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