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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和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从事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申请人受聘于拥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规定的附件资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就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及时关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审核信息。
3、领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通过后,注册证书发放至企业注册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企业需前往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前需提供个人两寸照片至造价管理部门),详情需询问当地市级造价管理部门。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网址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已获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才可以开始注册。
1、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注册证书失效:
(一)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二)注册有效期满而且未延续注册的。
(三)死亡或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或是公告其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作废:
(一)注册证书失效。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有关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请求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公示、公告。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给出定夺,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