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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07-06 09:15:01浏览51 收藏15
摘要 2023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明确共有153人一级造价师遗失证书作废,并对相关人员信息予以公布。
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2023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明确共有153人一级造价师遗失证书作废,并对相关人员信息予以公布。

温馨提示:注册证书是一级造价师执业的重要凭证,遗失证书后,需进行补办。建议大家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原文如下:

一级造价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张X等153人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信息予以公布,遗失证书作废

附件: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ztbd/zhongysm/202307/20230705_772960.html

为帮助大家了解更多考试信息,小编还整理了一级造价师证书补办流程,供大家参考:

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补办有申报须知、申报信息填写、申报告知3个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1、填写相关信息,保存申请。

2、工作经历填写、业绩工作、继续教育填写,填写结束后保存申请。

3、提交扫描件。

4、保存申请,打印申请表,把打印的申请表盖章后,提交到系统,并且再次保存申请。

5、信息填写正确,扫描件都提交结束后,就可以上报数据。

6、等审批通过后,将返回审批结果后,证书补办业务结束。

提醒:1、选择“印章丢失(或者证章都丢失)”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编号作废,建设部将重新发放新号;2、选择“证书丢失”的,无需更换新号。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如有更新后的一级造价师考试信息,小编会及时整理发布!同时,环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一造考试真题、模拟试题、高频考点等资料,点击文末“免费下载”按钮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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