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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合同争议的解决

|0·2012-11-19 17:13:22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为方便广大考生朋友准备2013年的造价工程师考试,环球网校特地对基础考点进行了汇总,希望能提高您的复习效率.

合同争议的解决

1)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适用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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