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新疆兵团2014年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公告
按照《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兵团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就发〔2013〕3号)要求,现将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兵团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兵团统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及等级
公共营养师(四级、三级)、营养配餐员(四级、三级)、社会工作者(四级、三级)、物业管理员(四级、三级)、农业技术指导员(三级、二级)和农产品经纪人(五级、四级、三级)等6个职业。凡列为本年度兵团统考职业,本年度不再受理相应的鉴定申请。
二、申报条件
职业申报条件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及考试方式
2014年兵团统考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上半年考试时间为6月2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5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9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4日。考试方式统一采用纸笔作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各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坚决杜绝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二)加强报名管理工作。各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数据(.jdx格式)报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逾期不报,视为不参加本次兵团统考。
(三)加强试卷与证书管理。统考试卷由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并阅改。各单位按相关要求,做好试卷传递、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兵团统考职业证书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验印和核发。
(四)加强考场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兵团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严格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舞弊现象。为确保兵团统考工作顺利进行,考试当日,我局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0991)2306001、2307001。各师也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兵团统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联系人:冉颢 李秋潼
联系电话:0991-2896579 2896571
附件:职业申报条件.doc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7日
更多新疆公共营养师考试动态请您持续关注环球网校公共营养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