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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相关事项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后,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也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 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 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经典例题】
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处理方式是( )。
A.甲公司更改名称为乙公司,甲公司为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有效
B.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受分立影响继续履行
C.甲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后,新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D.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后,丙公司应与甲乙公司的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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