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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 年中级会计实务教材变化特点:
1.教材内容变少: 由原来 22 章内容变为 21 章,删除第十章 股份支付;
2.删除难度大的业务的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和共同经营缩水,删除共同经营;持有待售部分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章节删除;删除“第四节商誉减值的处理”相关内容
3.修改的内容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容易理解和掌握。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修订)
(二)教材没有增加或者修改下列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新增)
二、2018 年与2017年具体对比
三、关于利润表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 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2.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
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该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该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