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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题汇总
一、单选题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是( )。
A.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B.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C.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D.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张某与王某拟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找到李某称自己无钱出资,恳求李某借给其100万元,并声明出资后立即抽回并偿还给李某,李某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公司成立后,张某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将出资抽回向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张某抽逃出资后,不能将其补足,王某可以要求协助张某抽逃出资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抽逃出资后,王某可以要求张某补足出资
C.张某抽逃出资后,不能将其补足,公司债权人谢某可以要求协助张某抽逃出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张某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补充赔偿,而非连带责任
D.张某已经向公司补足出资后,公司债权人谢某不得要求其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东风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甲出资50%,乙、丙各出资25%。因为甲乙之间闹矛盾,甲对外转让20%股权,向丙转让30%股权,达到退出公司的目的。因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向丙转让股权,应当先通知乙
B.甲向丙转让股权没有任何限制规定
C.乙不同意甲对外转让股权的,甲可以进行转让
D.甲对外转让股权事项应通过股东会表决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组织机构的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B.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C.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D.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5.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担任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担任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总经理之职的张某
B.乙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31%的股份,乙公司经理的儿子刘某
C.1年前曾是甲上市公司的第5名股东单位丙公司董事长的邓某
D.持有甲上市公司股份3%的王某
二、多选题
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导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的有( )。
A.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B.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C.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D.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2.下列公司形式中,存在负有限责任的股东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无限公司
D.两合公司
3.甲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其股东乙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项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
B.该项担保须经董事会决议
C.该项担保应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该项担保应经出席股东会的除乙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B.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D.制定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
5.郑某欲与他人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不想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股东名册中,于是冒用了好友田某的身份并将田某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经查,郑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袁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田某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股东为郑某
B.股东为田某
C.田某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D.田某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见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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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
1.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体现在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2.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
4.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
5.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四、简答题
1.2013年6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50万元,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出资100万元,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2013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3年7月27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3年8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是2013年10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遂丙于2013年10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见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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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
【答案】C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2.
【答案】C
【解析】(1)选项AB: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选项C: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选项D: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向公司补足出资的,其他债权人又提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答案】B
【解析】(1)选项A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法律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任何限制;(2)选项C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必通过股东会表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
【答案】D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4)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5.
【答案】C
【解析】(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BC: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多选题
1.
【答案】AB
【解析】选项C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3)选项C:无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4)选项D:两合公司,是指由负无限责任的股东和负有限责任的股东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仅就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
【答案】AD
【解析】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4.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属于股东会的职权;(2)选项D:属于董事会职权。
5.
【答案】AD
【解析】选项AB: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选项CD: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判断题
1.
【答案】√
2.
【答案】√
3.
【答案】√
4.
【答案】×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5.
【答案】×
【解析】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四、简答题
【答案】(1)①股东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本题中,甲是出资最多的股东,首次股东会由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
(3)公司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股东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截止至2013年10月15日,已经超过了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但公司与股东丙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并且2013年10月16日,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因此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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