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有哪些?

环球网校·2019-06-28 16:01:40浏览21 收藏4
摘要 为更好帮助考生了解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的有关内容,让考生更好掌握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的知识点内容,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并发布“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有哪些?”请考生注意及时复习。

提问: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有哪些?

解答: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有两种形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这是合伙事务执行的基本形式,也是在合伙企业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形式,尤其是在合伙人较少的情况下更为适宜。

在采取这种形式的合伙企业中,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各个合伙人都直接参与经营,处理合伙企业的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该形式是在各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的基础上引申而来的。在合伙企业中,有权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并不都愿意行使这种权利,而愿意委托其中的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从而就从共同执行合伙事务的基本形式中,引申出了共同委托一部分人去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关于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给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时,其他未接受委托的合伙人是否还可以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问题,《合伙企业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即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将合伙事务委托给部分合伙人执行,没有必要再由其他合伙人执行,否则容易引起冲突与矛盾。

当然,对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作出的决定以外的某些事项,如果没有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时,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给某一个特定的合伙人办理。

环球网校将为广大考生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使用该服务后即可免费收到准确各省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提醒等信息。

以上就是“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有哪些?”更多2019中级会计职称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等免费试题资料,请点击“免费下载”后进入页面领取。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