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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会计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9月7日第二场已更新,本文主要分享中级经济法-多选题,供考生核对答案,预估分数,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一、9月7日中级经济法真题
多选
1、下列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赵某合法购买商品房,登记产权后,获得商品房所有权
B、钱某合法自建房产,登记产权后,获得自建房所有权
C、孙某合法拆除房屋,拆除完毕后,所有权消失
D、李某继承取得房屋,登记产权后,获得所有权
【答案】 AC
【解析】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选项BC,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选项D,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赵某、钱某、孙某三人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赵某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下列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赵某有权直接以合伙企业名义与自己签订买卖合同
B、赵某如果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孙某、钱某有权撤销委托
C、孙某、钱某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D、经孙某同意,赵某可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答案】 BC
【解析】选项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选项B,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选项C,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选项D,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甲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执行监事会职务,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下列关于审计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独立客观
B、审计委员会成员须3名以上
C、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D、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能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答案】ABC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以上(选项B),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选项D),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选项A)。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选项C)。
4、被代理人死亡后,下列情形中,委托代理人实施的行为仍然有效的有( )。
A、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C、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认的
C、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
D、委托协议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答案】 BCD
【解析】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5、钱某欠赵某15万元,王某欠钱某20万元,欠款均已经到期。由于钱某怠于行使其对王某的债权,危害赵某债权的实现。赵某决定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代位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赵某可以要求王某向其支付20万元
B、王某对钱某的抗辩,可以向赵某主张
C、赵某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王某承担
D、赵某可以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答案】BD
【解析】选项A,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不能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数额,即赵某行使代位权的范围是15万元。
选项B,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选项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钱某)负担。
选项D,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6、下列人员中,若将买入的甲上市公司股票在六个月内卖出,其获得的收益应该归甲上市公司所有的有( )。
A、监事的女儿
B、董事的母亲
C、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
D、某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甲公司7%的股份
【答案】ABC
【解析】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7、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关于两审终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施两审终审
B、适用简易程序的小额诉讼案件,实施两审终审
C、公示催告的程序,实施一审终审
D、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是终审判决
【答案】CD
【解析】两审终审制度有例外:(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2)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
8、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是甲公司的股东,下列情形中,甲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认定为抽逃出资的有( )。
A、赵某通过关联交易转出出资
B、钱某虚构债权债务转出出资
C、孙某虚增利润进行利润分配
D、李某将5万元的机器设备评估作价20万元作为出资
【答案】ABC
【解析】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9、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是甲公司的股东,下列情形中属于抽逃出资的有( )。
A、赵某通过关联交易转出出资
B、钱某虚构债权债务转出出资
C、孙某虚增利润进行利润分配
D、李某将5万元的机器设备评估作价20万元作为出资
【答案】ABC
【解析】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②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③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④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10、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有限合伙人可参与选择承办本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B、有限合伙人可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入伙
C、有限合伙人不得为本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D、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答案】 ABD
【解析】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选项B);(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项A);(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总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选项C)。
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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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中级会计职称成绩
2025年10月31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具体什么时候查分,建议考生可填写文章上方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5年中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证书领取时间,助您顺利拿到证书。点击查看>>2025年各地区中级会计成绩查询时间及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和书面报告。
三、2025年中级会计合格标准
中级会计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中级会计实务》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经济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财务管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四、2025年中级会计考后成绩复核
1.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2.成绩复核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成绩复核完毕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放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查询期为30日,逾期无法查询。
五、2025年中级会计成绩有效期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六、2025年中级会计证书领取
中级会计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后的3个月左右陆续发放,不同地区的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有所差异,具体领取时间要根据当地财政局发布通知为准。
2025年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预计集中在2月份,考生可以参考2024年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最早从1月23日开始,各地集中在2月份发放。
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1.邮寄领取。考生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方式,邮寄费用需要根据各地具体通知为主。2.现场领取。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考点所在的市级会计管理机构发证地点领取证书。
考生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领证书委托书》。《代领证书委托书》包含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等内容,委托双方须在委托书上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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