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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扩大、小微企业“两税”起征点上调,企业减负明显
2012年10月,江苏省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给同程网这样的现代服务企业带来了“及时雨”。
“改征增值税以后的11月,我们仅广告推广费一项抵扣就少交了20多万元的税款。”同程网财务总监张志勇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12年11月份,同程网营业收入近3800万元,如果按照以前营业税的征收方式,企业需要按照5%的税率缴纳190万元的税款,改征增值税以后,企业按6%的税率需缴纳226.42万元税款,但当月的广告推广费支出近950万元,已由广告服务商缴纳了56.6万元税款,可以作为同程网的进项税额抵扣,最终同程网只需缴纳169.82万元,比征收营业税时少缴纳20.18万元。
张志勇介绍说,公司每年投入的广告推广费都要占到营业收入的40%以上,是目前企业最大的成本,按照营业税征收办法,这笔成本是无法扣除的,直接影响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效益的提高。
“营改增”解决的不只是重复纳税的问题,目前,企业管理层正在准备扩大广告推广等费用的投入,这将给企业更大规模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作为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同程网对外开展业务也将给其他企业带来税收减免,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
【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