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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是( )。(2011年)
A.增加注册资本的计划
B.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C.财务总监发生变动
D.监事会共5名监事,其中2名发生变动
【答案】C
【解析】选项CD: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不包括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
2.某上市公司监事会有5名监事,其中监事赵某、张某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选举监事时,认为赵某、张某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故一致决议改选陈某、王某为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通过一定的力式将该信息予以披露,该信息披露的方式是( )。(2012年)
A.中期报告
B.季度报告
C.年度报告
D.临时报告
【答案】D
【解析】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应提交临时报告。
3.下列关于证券发行承销团承销证券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1年)
A.承销团承销适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
B.发行证券的票面总值必须超过人民币1亿元
C.承销团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D.承销团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答案】B
【解析】选项AB: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4.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关于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0年).
A.净资产为人民币5000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是公司净资产的50%
C.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D.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答案】B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2)选项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2010年)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上市公司的监事
【答案】B
【解析】(1)选项AD: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人员;(2)选项B: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属于内幕人员;(3)选项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人员。
6.某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在3个交易日内连续对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买卖,使该股票从每股10元上升至13元,然后在此价位大量卖出获利。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证券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年)
A.合法,因该行为不违反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B.合法,因该行为不违反交易自由、风险自攫的原则
C.不合法,因该行为属于操纵市场的行为
D.不合法,因该行为属于欺诈客户的行为
【答案】C
【解析】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行为,属于“操纵证券市场”。
7.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净资产5000万元。该公司于2007年1月发行一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2007年11月,该公司又发行三年期公司债券600万元。2008年7月,该公司拟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 )万元。(2008年)
A.2000
B.1500
C.1400
D.900
【答案】C
【解析】一年期的公司债券截至2008年7月已经偿还完毕,本次发行前尚未偿还的金额为600万元。因此,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5000×40%-600=1400(万元)。
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发行入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一定比例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该一定比例为( )。(2008年)
A.30%
B.20%
C.10%
D.5%
【答案】B
【解析】(1)股票:5%+5%;(2)可转债: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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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元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2年)
A.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东,要求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向甲投资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资者可拒绝收购
C.甲投资者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收购行为完成后,甲投资者应当在15 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答案】AD
【解析】(1)选项A: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应为10%以上),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2)选项B: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依法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入应当收购;(3)选项C:收购人持鸯的被收购上市公闭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豁免申请的有关规定;(4)选项D: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2.某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亿元,该公司拟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规定中,导致该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 )。(2012年)
A.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已达3000万元
B.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D.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即可(该公司本次最多可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2).选项BD: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①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②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③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3)选项C: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如用于清偿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券利息)。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表明投资者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有( )。(2011年)
A.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B.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C.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1/3成员选任
D.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答案】AB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已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下列机构或人员中,属于外汇管理对象的境内机构或境内个人的有( )。(2011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C.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2)选项CD: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三、判断题
1.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2010年)
【答案】√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此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2008年)
【答案】√
3.为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005年)
【答案】√
四、简答题
【案例】(2007年)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
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2)收购要约期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并说明理由。
(3)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案例答案】
(1)甲、乙是一致行动人(0.5分)。根据规定,无相反证据时,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属于一致行动人(1.5分)。在本题中,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因此,甲、乙是一致行动人。
(2)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不具备上市条件(0.5分)。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上市条件之一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25%以上(1分)。在本题中,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达不到该上市条件。
(3)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不合法(0.5分)。根据规定,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