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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垦区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为“省直”),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8年5月3日至6月1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哈尔滨市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为“黑龙江哈尔滨市”),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和兴路38号3楼办理。
3.在其他市(地)人事考试中心、垦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所在考试中心办理。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市(地)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