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证书办理时间:5月3日至5月15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市直各单位办理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二楼(4号窗口或A213室)
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为保证窗口正常工作秩序,对于超过此期限仍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人员,请随下一批证书集中办理,敬请考生相互转告。
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