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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考全科:参加安全工程师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免两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www.cpta.com.cn)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