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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人办发〔2009〕61号
关于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
上午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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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 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分析 |
《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不免试考4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免试考2科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09年6月2日至11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咨询电话:0551-2884613)
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初审通过后,制作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于6月24日将汇总表和报名材料送至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事厅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携带报名材料,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各市人事部门务必在6月1日前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并在6月26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7)报考费。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各市收到考试费用同时登陆网站后台将已缴费考生做缴费标记,填写报名统计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传真到省人事考试院(05512862212)。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9月1日至4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费客观题按每科68元收取、主观题按每科72元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每科10元提留,余款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上缴省人事考试院;在肥省、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分析》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的答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使用黑色墨水笔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执行。
2009年下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考务工作十分繁重,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