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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安监总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安全生产技术 | |||
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
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专业名称 |
报考科
目数量 |
报名
人数 |
实考
人数 |
合格
人数 |
合格率
(%) |
注册安全
工程师 |
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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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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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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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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