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的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1. 股东大会
(一) 股东大会应该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主持—》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主持—》监事会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三)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各股东
(四)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半数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决议,需2/3以上通过
2. 董事会
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定机构,董事会成员由5人至19人,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通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 监事会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监察机构,其成员不少于3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原则
1. 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同股同价原则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证券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