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总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环球网校·2018-04-09 10:35:25浏览36 收藏10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整理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总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等复习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总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一)设立条件

1、符合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要求:1亿元,全额实缴

3、主要股东从业记录要求

4、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5、董监事及高管任职资格要求

6、营业场所要求

7、内部管理和制度要求

8、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

(二)对主要股东要求 主要股东是指持股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1、经营范围:从事证券经营、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2、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3亿元

3、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要求:较好

4、持续经营及内部制度要求:持续经营3年以上

5、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要求:3年未受处罚

6、无损害客户行为记录的要求:无挪用资产等

7、无被调查、整改的要求

8、社会信誉要求:3年在税务、工商、监管、自律机构、银行等无不良记录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环球网校金融考试官方微信号!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查看更多复习资料您可以登陆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频道或环球网校证券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