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新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科目大纲变动明细:第四章

环球网校·2018-09-11 13:48:20浏览51 收藏25
摘要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版大纲来袭,考生可以此为参考资料,备考2018年10月份从业资格考试。新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科目大纲变动明细:第四章具体内容如下:

新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科目大纲变动明细:第四章

第四章 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节 证券一级市场

熟悉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及其法律责任;熟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犯罪构成、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掌握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并熟悉其法律责任;掌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了解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证券二级市场

掌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掌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法律责任认定;熟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犯罪构成、刑事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

删除:“掌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民事责任的认定”由原:“掌握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形势责任的认定”

改为:“掌握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法律责任认定”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环球网校金融考试官方微信号!】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更多考试动态您可以登陆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频道或环球网校证券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