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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企业债券发行的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环球网校·2020-04-24 17:50:12浏览67 收藏6
摘要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备考进行中,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含《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科目,今日环球网校为继续大家整理“2020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企业债券发行的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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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企业债券发行的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1)发行规模。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在此限定规模内,具体的发行规模由发行人根据其资金使用计划和财务状况自行确定。企业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以1000元人民币为1个认购单位。

(2)期限。《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于企业债券的期限均没有明确规定。在现行的具体操作中,原则上不能低于1年。

(3)利率及付息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由发行人与其主承销商根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企业债券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4)债券的评级。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企业债券评估从业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债券资信评级机构对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及时性承担责任。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5)债券的担保。企业可发行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为债券的发行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保证应当是连带责任保证。

(6)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发行人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和合规性进行法律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债券的承销组织。企业债券的发行,应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目前,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尚未确定,考生可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我们会在报名开始前提醒广大考生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为2020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企业债券发行的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虽然现在报名时间暂未得知,不过正是备考的好时机,如果找不到更多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备考资料,考生们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下载按钮后进入证券从业资格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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