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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环球网校·2020-07-10 14:10:34浏览24 收藏9
摘要 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定于8月8日至9日开考,报名时间为7月2日15时至7月15日15时,报名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丰富备考知识,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

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指定商业银行、资产托管机构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对存放在本机构的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委托资金和客户担保账户内的资金、证券的动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规定定期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委托资金和客户担保账户内的资金、证券的存管或者动用情况的有关数据。

(二)指定商业银行、资产托管机构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超出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的范围,动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委托资金和客户担保账户内的资金、证券的申请、指令,应当拒绝;发现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委托资金和客户担保账户内的资金、证券被违法动用或者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抄报有关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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