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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禁止性行为
(1)向不符合准人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2)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3)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4)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5)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6)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同时,证券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填写,经营机构业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误导或欺骗投资者,从而影响填写结果。
温馨提示: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20年度考试计划公告》,下一次考试时间是2020年11月28日至29日,目前报名时间暂未公告,广大考生可以添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2020年11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请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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