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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对证券公司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环球网校·2020-12-29 10:15:32浏览24 收藏4
摘要 备考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提高习题训练才能巩固吸收所学的知识点,今天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整理了“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对证券公司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让你轻松备考!一起来看下吧:

编辑推荐: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对证券公司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改正前,相应股权不具有表决权。

2.任何人未取得任职资格,实际行使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职权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停止行使职权,予以公告,并可以按照规定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3.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证券公司未解除其职务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解除。

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已公布,首次考试时间为4月10、11日,一般情况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进行报名,同学们可以根据往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备考时间,选择考试场次。打算在明年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现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即可及时收到各省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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