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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申请人和有关单位:
根据《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规程》(中咨协职业〔2018〕89号),我会开始办理2018年第四季度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请人应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登记类别和申请人范围
(一)初始登记:2003~2018年合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或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尚未获得初始登记的;原登记有效期已过,未获得继续登记的;变更执业单位未获准登记的。
往年申请执业登记,因“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未获准且不满三年的,不能申请初始登记。
(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包括变更执业单位登记、变更专业登记。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变更单位名称的,应申请办理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单位的变更登记。
(三)继续登记:2015年12月20日获得初始登记或继续登记,登记有效期将于2018年12月到期,需要继续登记的。
(四)注销登记:已获得登记证书,应予注销登记或申请注销登记的。
三、申报方式
咨询工程师(投资)通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系统》在线申报。由于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系统为首次使用,咨询工程师(投资)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再申请登记事项。
申请人、执业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分别签字、盖章,承诺对申请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申报时间及公布结果
自2018年10月26日起,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随时申请。
11月20日前提交初始登记、变更专业(含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登记申请的,12月底公布结果。
11月5日前提交变更执业单位登记和注销登记申请的,11月底公布结果;12月5日前提交申请的,12月底公布结果。
继续登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应于11月20日前提交申请。继续登记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若谷
联系电话:010-68353661
附件:1.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