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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的主要内容$lesson$
二、财政收入的主要内容
与制度安排
财政收入是指国家为了满足实现其职能的需要,依据其政治和经济权力主要采取税收和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形式所筹集的一部分社会产品或社会产品价值。对财政收入的分析是财政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财政收入的内容
1.税收收入
税收收入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靠国家税法规定所取得的财政收入。它具有强制性,是政府行使其行政权力所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征收,将社会资源的一部分从私人部门转移到公共部门。
税收不具备直接偿还性,只具有整体有偿性,即一部分税收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归还给公众,纳税人从公共服务中享受利益,得到一般性的补偿或返还。
2.公债收入
公债是政府凭借其信誉采取有借有还、还本付息的信用方式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形式。公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也是一个特殊的信用范畴,兼有财政与信用两种属性。
在现代社会里,公债因其具有有偿性、自愿性、灵活性和广泛性等基本特征,以及具有弥补财政赤字、调剂国库余缺、筹集赤字资金和调控经济运行等多种功能,已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重要财政收人形式。
3.国有资产收入
国有资产收入指政府凭借其所拥有的财产而取得的租金、利息或变卖价款等收人,可以分为国有不动产收入和动产收入两类。
国有不动产指下列两种资产,一是作为公共用途的资产,这些不动产一般不以获取政府收入为目的。另一种是可以取得财政收入的国有财产。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出租和出售等获取的收入为国有不动产收入。
国有动产主要有债券、股票、储金、基金、资金等。当政府基金或资金通过存款、贷款及购买有价证券等方式取得利息或股息收入时,即为国有动产收入。
4.国有企业收入
国有企业收入是政府以法人资格经营的企业所取得的收入。
5.行政收入
行政收入是政府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一般分为规费、特别课征、特许金和罚款。
(二)我国的财政收入分类
我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采用几个不同的分类标准:按财政收入形式分类,按财政收入来源分类,以及按征收政府的级别分类。
1.按收入形式分类
按收入形式,我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分为税收和其他收入。
税收指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等。
其他收入类包括规费收入、事业收入和外事服务收入、国有资源管理收入、罚没收入等。
这种分类方式与国际惯例较为一致。按这一分类列表,其绝对值数据反映了财政收入过程中所采取的不同的征集方式取得的收入额,其相对值数据则表明通过各种方式取得的收入在总收人中所占的比重。
2.按收入来源分类
一类以财政收入来源单位的所有制结构为标准,将财政收入分为国有经济收入、中外合营经济收入、私营经济或外商独资经济收入、个体经济收入等。
另一类是以财政收入来源单位的部门结构为标准,将财政收入分为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轻工业部门和重工业部门收入,生产部门和流通部门收入,第一产业部门、第二产业部门和第三产业部门收入等。
进行这种分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体现财政收入是从何处取得的,反映各种收入来源的经济性质,同时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反映各种收入来源单位的历史变化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