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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规划咨询
一、我国的规划体系及特征
(一)我国的规划体系(掌握)
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或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的谋划。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国建立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
按行政层级分:国家级、省(区、市)级、市县级规划;
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总体、专项和区域规划。
注:有些企业自主编制的企业的发展规划不属于国家规划范畴。
(1)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①总体规划
又称综合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综合性和纲领性的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执行优惠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②专项规划
是政府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一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现行政府各部门编制的各种行业规划、专题规划、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等都属于专项规划的范畴。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基础。
③区域规划
是以跨行政区的经济区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空间的落实,也可以看作专项规划的一种特殊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