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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护士注销注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名称
护士注销注册
二、项目性质
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四、申报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注销护士执业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申报材料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
(3)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拟被注销人的《死亡证明书》或《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
六、办理程序
窗口收件——材料审核——制证、发件并录入管理系统——办结
七、办理单位
市卫计委窗口 电话5858035
八、办理期限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