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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注册、变更、信息修改、 遗失补证所需材料
一、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注:全市<含县区>护士由市卫计委初审统一上报省卫计委办理)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毕业证及教学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3、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实习证明(满8个月)
5、六个月内体检合格表
7、身份证(复印件)
8、有效聘用合同
二、护士延续注册所需材料:市直市管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护士由市卫计委注册,各县区护士由县卫计委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
2、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3、六个月内体检合格表
4、延续注册汇总表(注册网上打印)
5、继续教育学分(每年满25分)
三、变更
(一)部队变更(到地方)所需材料:(注:全市<含县区>护士由部队证变更为地方证均由市卫计委初审统一上报省卫计委变更)
1、护士变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执业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5、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省内变更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及变更申请表
(三)入省变更所需材料:
1.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证明
4. 3个月内健康体检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5. 拟执业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四、遗失补证所需材料:(注:全市<含县区>护士证遗失均由市卫计委初审统一上报省卫计委补证)
1.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审核)及复印件(盖公章)
3. 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4. 2寸彩照2照
5. 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原件)
五、《护士执业证书》信息修改所需材料:(注:全市<含县区>护士证信息修改均由市卫计委初审统一上报省卫计委修改)
1. 护士执业证书信息修改申请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护士执业证书
4. 2寸照片
5. 当地卫计委出示信息错误的原因说明
6. 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动需出示公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