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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个人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8〕9号全文: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印发给你们,并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此清单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按照要求对社会公布;省直各部门要加强管理,持续优化、完善本行业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各部门在事项运行过程中,对清单事项提出修订或完善的建议,要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的决定》(川府发〔2014〕4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14〕80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完善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80号五、变更注册:
(一)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注册流程。
1.跨省变更。
省内护士变更执业地点到外省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工作单位和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后,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
省外护士变更到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工作单位和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所在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注册材料,审核合格后,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后返还本人,每月将变更人员名册(加盖市州卫生局公章)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省外护士拟变更到省卫生厅注册医疗机构、省中医药管理局注册医疗机构和卫生部在川医疗机构的直接到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办理。
2.省内变更。
在同一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变更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工作单位和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所在地市州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注册材料,审核合格后,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签署审批意见,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后返还本人,市(州)卫生局每月将名单汇总后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在不同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变更的,申请人需详细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工作单位和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后,逐级向拟执业地市(州)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注册材料,审核合格后,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确认,签署审批意见,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后返还本人,市(州)卫生局每月将变更花名册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三、申请条件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且执业证在有效期内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 材料种类:收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在线填写完整后打印,需贴照片。 | 详见: 格式文本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doc、《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 无 | 无 |
2 | 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 | 材料种类:收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上交原件。 | 详见: 示范文本护士执业证书模板.docx。 | 无 | 无 |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无。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护士执业证书》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原件预审),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服务时段(工作日中午12:00-13:00;下午17:00-20:00;周末节假日:9:00-16: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事务类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27-5200133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无。
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审查工作细则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要点 | 审查标准 | 依据 | 注意事项 |
1 |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 申请表格各项内容 | 无错项、无漏项、填写准确、规范,与提交材料一致 |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完善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80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 | 通过电子化注册程序申请后打印,贴照片处需贴照片 |
2 | 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 交原件 | 《护士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完善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80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 | 交原件且《护士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