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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师协会
冀药协培字[2018]第01号
关于开展2018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及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国药协发〔2015〕8号),河北省药师协会将于近日启动2018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年度执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
二、学习形式及时间安排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分为网络授课和面授培训两种学习方式,统一由河北省药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学员可根据个人情况任选一种。
网络授课:3月1日开通网络授课,选择网络学习者届时请登录河北药师网(http://www.hbysw.org/)查看网络学习流程及操作方法。
网络报名及选课时间:3月1日—11月30日
网络学习时间:3月1日—12月31日
面授培训:面授报名时间10月1日—11月30日。选择面授学习者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面授培训暂定于12月份,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届时请关注河北药师网的通知。
三、报名缴费
网络培训费与面授培训费均为280元,参加面授培训者需另交70元资料费,可网上缴费或到河北省药师协会(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9号旺角国际1209室)缴费。
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执业药师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请各单位在时间安排、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