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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2017年执业药师复审及发证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8-06-08 09:16:01浏览21 收藏2
摘要 阜新市2017年执业药师复审及发证的通知公布,复审时间定于6月9日至6月29日,领证时间定于7月2日至7月6日。希望广大合格人员都能顺利通过执业药师复审获取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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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复审及发证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近期将对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并颁发证书。

复审所需材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注:中专学历及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内该毕业院校“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一份,网址为www.chsi.com.cn】。

复审时间:6月9日至6月2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携带复审所需材料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领证时间:7月2日至7月6日。

复审及领证地点: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1室。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发放证书审查时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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