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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人社函〔2018〕59号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3日 | 0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4日 | 0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参加免二科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条件及其他事项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是指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从事的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工作,不包括医护技工作,也不包括药学或中药学教学工作。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仅限于: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药品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是对原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共包括本科、专科和中专三部分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在实际工作中可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来界定和解释。
各县区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可根据报考应试人员的学校、学历、专业名称、专业课程设置以及报考者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专业参考目录,综合判断。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16日16∶00。
现场审核时间:8月13日9∶00-8月17日1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20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
应试人员网上报名时要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审核点,我市市直单位人员选择市直审核点,我市县区或其它单位人员选择单位驻地所在县区审核点;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报名时,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可在报名网站通过密保问题、手机绑定找回,以上方式无法找回的,请到单位驻地审核点找回。
(二)现场资格审核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我市市直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直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我市县区或其它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单位驻地所在县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非我市单位报名人员不予审核。市直、各县区审核点信息详见附件1。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应试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同意,携带审核时需提供其它证件材料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审核点(附件1)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现场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应试人员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二科的人员提供);
各县区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通过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信息比对,核实报考人员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要按时报送审核数据,报送数据内容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应试人员缴费;要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三)应试人员可于8月16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1-66680723)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4∶05。
(六)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26. 执业药师 | 04. 考全科 | 01. 药学4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2.药学专业知识(一) | |||
3.药学专业知识(二) | |||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02. 中药学4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7.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02. 免2科 | 01. 药学2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
02. 中药学2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7.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八、考试大纲及用书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各位应试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并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九、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按国家统一要求,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要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密切关注同单位报名人数、报考专业异常的现象,从源头上堵住有组织的团伙作弊。
(二)高度重视考试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提高诚信参考意识。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应试人员阅卷过程中将使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监测,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附件:1、县区审核点信息表
序号 | 审核点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兰山区 | 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11号楼4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8198534 |
2 | 罗庄区 | 罗庄区财税大厦16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老师科 | 0539-8243206 |
3 | 河东区 | 河东区东夷大街,区行政中心院内西北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5楼,人事考试中心 | 0539-8381625 |
4 | 郯城县 | 郯城县人防大厦14楼,郯城县人事考试中心 | 0539-6107409 |
5 | 兰陵县 |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3楼302教育培训科(县政府大楼北边) | 15753920188 |
6 | 沂水县 | 沂水县正阳路19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四楼沂水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2219959 |
7 | 沂南县 | 沂南县人社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区7号窗口 | 0539-3880805 |
8 | 平邑县 | 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明生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3号窗口 | 15269967216 |
9 | 费县 | 费县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0539-2110202 |
10 | 蒙阴县 | 蒙阴县叠翠路189号,蒙阴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业务大厅 | 0539-4270703 |
11 | 莒南县 | 莒南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莒南人社局办公楼703室 | 15725395900 |
12 | 临沭县 |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沭新东街18号二楼大厅东南角42号窗口) | 0539-2131308 |
13 | 高新区 | 高新区新华路39号管委会办公大楼238室 | 0539-7958553 |
14 | 经济开发区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9楼党工委组织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0539-8800512 |
15 | 临港区 | 临港经济开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关山东路与人民路交汇) | 0539-7667637 |
16 | 蒙山旅游区 | 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19办公室 | 0539-5251787 |
17 | 市直 |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人社局23号窗口(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 | 0539-8773100 |
附件:2.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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