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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执业药师《西药二》重要考点归纳:第十四章第五节

环球网校·2018-09-14 09:44:07浏览89 收藏17
摘要 2018执业药师《西药二》第十四章第五节主要介绍“散瞳药”。下面环球网校执业药师频道分享“2018执业药师《西药二》重要考点归纳:第十四章第五节”,希望广大执业药师考生能及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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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眼科疾病用药

第五节 散瞳药

考点:散瞳药(2015年B型题,2017年A型题、B型题,共3分)

(一)作用特点

1.散瞳药是眼科常用药物,抗M胆碱类药能散大瞳孔,麻痹睫状肌。

(1)0.5%托吡卡胺滴眼剂可用于眼底检查。

(2)1%阿托品滴眼剂可引起睫状肌麻痹,适用于青少年的屈光检查。

(3)1%阿托品眼膏剂更适合于5岁以下儿童。

(4)具有较长作用时间的阿托品也可用于治疗前葡萄膜炎,主要是防止瞳孔缘虹膜后粘连。

(5)1%后马托品作用时间较短,可作为治疗眼前节炎症的首选药。

2.ɑ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去氧肾上腺素具有散大瞳孔的作用,但没有睫状肌麻痹作用。

10%去氧肾上腺素滴眼剂经常与1%阿托品滴眼剂合用,以便增强散瞳作用。

10%去氧肾上腺素滴眼剂禁用于新生儿、儿童及患有心脏病的老年人,只能用2.5%的浓度。

(二)用药监护

(1)深色虹膜用药后瞳孔不易散大。要注意避免滴用的药物过量。

(2)滴药后压迫泪囊部2~3min,以免药物经鼻腔吸收而中毒。

(3)应当提醒开车的患者在散瞳后1~2h内不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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