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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师协会
冀药协培字〔2019〕1号
关于开展2019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及中国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国药协发〔2015〕8号),河北省药师协会将于3月启动2019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河北省2016年度至2018年度执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
二、学习形式及时间安排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分为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学习方式,统一由河北省药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学员可根据个人情况任选一种。
(一)网络授课:3月1日开通网络授课,选择网络学习者届时请登录河北药师网(https://www.hbysw.org),于首页左侧查看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流程。
网络报名时间:3月1日—11月30日
网络学习时间:3月1日—12月31日
(二)面授培训:面授培训报名时间3月1日—11月3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面授培训视报名人数确定开班时间,选择面授学习者请关注河北药师网面授培训开班通知。
三、报名缴费
2019年度网络培训与面授培训费用均为200元,报名面授培训者需另交70元资料费,可网上缴费或到河北省药师协会(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9号旺角国际1209室)缴费。
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执业药师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从本人工作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请各单位在培训经费及时间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
河北省药师协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