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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执业药师合格分数线为60分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人事部办公厅文件  

国人厅发〔2004〕124号


 

关于2004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2004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分别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国资委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执业

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

6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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