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7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20、21日举行,考点设在市区。
二、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25日、26日两天。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同去年,并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
(二)、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三)、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老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老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四、考生报考时要填写报名表(附件2,除正常填表贴照片外,还需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张同版备用照片),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考时一律自行打印填写报名表。请到承德人事人才网“下载专区”下载报名表(www.chdrsrc.gov.cn)。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部
二00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