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考试省份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执业药师考试辅导:中药鉴定的取样方法
按照取样原则取样后,将所取样品混合拌匀,即为总样品。对个体较小的药材,应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字,使分为四等分,取用对角两份;再如此操作,反复数次,至剩余的样品量足够完成必要的试验以及留样数为止,此为平均样品;个体大的药材可用其他适当方法抽取平均样品。平均样品的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量的3倍,即1/3供实验室分析鉴定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则为保存留样,保存期至少1年。
相关推荐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