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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塞北区管委会、察北区管委会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7、18日举行。
二、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7日至6月1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免试条件与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五、关于学历、工作年限及免试条件的有关要求
1、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
2、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3、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老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老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各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于6月23日前到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
七、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8元)。
附件: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张家口市职改办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