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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人考函〔200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取得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7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4月27日至5月15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1),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09年6月1日至3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八路路口西南角考试中心三楼315室,联系电话:3363933)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参加执业药师格考试的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
(三)考生直接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按时下载。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六、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各单位严格报名条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报名注意事项.doc
2.信息更正表更正.xls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