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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9〕67号)精神,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日、18日两天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二)》、《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 》4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09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6日―5月11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2009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钮→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点击“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0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支付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主页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支付,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在线支付考务费。
1.拥有工商银行银行卡,至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工商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工商银行相关帮助。(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86896183。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5月18日-20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根据省人事厅文件精神,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点击“老考生报名信息查询”按钮查询个人档案号后,点击“确定”按钮,返回报名信息页面,填写其他各项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09年5月18日-20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09年10月8日-16日登陆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与《应试指南》同2008年。
教材征订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征订地点为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时间:2009年5月18日-20日。
六、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