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2010年度出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上述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原则上网上报名开通时间均不得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各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二)上述职(执)业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会同各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各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上述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数据库上报时间均为2010年8月25日前。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各职(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以及《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执行。
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准考证领取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确定。
四、除以上新增内容外,上述各职(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收费、信息管理、考场设置等考务工作均按照2009年有关考务文件的要求执行。
附:2010年度出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职(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查看更多:201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