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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考中心函〔2012〕87号
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3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10月13日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4日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4:00―16: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10月8日9:00-10月12日17:00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