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中医医师必读:《中医药法》释义其十七

环球网校·2019-05-03 09:00:01浏览22 收藏8
摘要 《中医药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5日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环球网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对《中医药法》的释义,为您整理下文

相关推荐【汇总】中医医师必读:《中医药法》释义

中医药法释义(17)

第十七条 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并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释义】 本条是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遵循的要求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遵循三方面的要求。

一是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

中医药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开展中医药服务,当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这里的中医药理论既包括传统中医药理论,也包括现代中医药理论;既包括有关中医的理论,也包括有关中药的理论,例如中医基础理论、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等。

二是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中医药技术方法主要包括中药、针刺类技术、推拿类技术、刮痧类技术、拔罐类技术、灸类技术、敷熨熏浴类技术、中医微创技术、骨伤类技术、肛肠类技术等。当然,中医药技术方法既源于传统,也在不断创新。中医药技术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体系。

三是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开展中医药服务,除了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目前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主要有:《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国中医药发〔2003〕56号)、《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手册(2013版)》《护理人员中医技术使用手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29号)、《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等。今后,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规定,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以上内容就是环球网校小编为您整理的“中医医师必读:《中医药法》释义其十七”全部内容,希望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

医师资格考试精品资料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